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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房子,是一件很開心的事。

成立新家,也是一件很開心的事。

 

但,這時的我....並沒有因此有感到開心!!!

 

雖然當初有一度的想自已搬出去住,不想要有長輩同住的念頭。

但,也因為孩子,所以慢慢放棄了這個想法。

其實,公婆並不難相處,和一般的部份公婆比起來,已經算是很好相處的了。

 

可是,明明就買了新家。

卻又不能自已好好的規劃自已理想的樣子。

但買房的意義在那? 似乎對我來說,沒有太大意義。

 

本來對某些人,我並不感冒也不討厭。

但自從上次的搬家事件後,我真的超火大。

甚至還讓我聽到一些更令人火大的理由。

說實在的,要是他們是我的親屬,我早就直接當面飆了!!

 

這次,買了房,卻又要替他們想。我真的只有不想搬的念頭。

真的很想說:

明知要買房子的原因,是要能馬上住的。還去買預售屋?

買了,房子還沒蓋好,住那? 那一樣又是老人家在擔心。

然後,我們自已買了房,又要因為他們房子還沒交屋,還要委屈我們自已去顧慮他們。

每次回到家也不考慮到有其他人住,開關門大聲,上下樓也大聲,吵架也大聲。

樓梯間和他們房門口髒,也沒在掃,也沒在拖。室外的鞋,也給我大拉拉的放在門口。

請問房門口到底是屋內還是屋外啊!!!

 

我小孩的東西一堆,卻要委屈一下通通放我房間。

到底是為什麼買了房子,卻什麼都是我們要委屈忍耐一下啊!

 

常聽朋友說要互相體諒、互相忍讓一下。

但是從上次自私的搬家事件後,我已經無法再忍受任何事!!

一點期待開心的感覺全沒有啊!!!

不管怎樣,我就是很火大啦!!!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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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妘希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